标 题: | 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报告 | ||
发文机关: | 花溪区司法局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1-05-26 | ||
施行日期: | 2021-05-26 | ||
废止日期: |
按照市人大、市司法局工作安排,我区于4月27日印发《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组织区内各部门、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,严格按照清理标准和范围,对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涉及与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不一致、不衔接、不配套的情形进行清理。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清理结果报告,我区各级各部门未自行制发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管理文件,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没有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不符的内容。
花溪区司法局
2021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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