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 题: | 花溪区2020年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说明 | ||
发文机关: | 区司法局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0-11-13 | ||
施行日期: | 2020-11-13 | ||
废止日期: |
花溪区2020年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说明
2020年9月15日,区司法局印发《关于开展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》,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,重点清理与“放管服”改革政策和《民法典》规定不一致,或其内容已严重滞后或已被上位法所覆盖,或与机构改革、经济高质量发展已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。经各部门清理报送结果来看,目前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内容。
特此说明
花溪区司法局
2020年1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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